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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编辑: 更新于:2016-8-26 阅读: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建设〔2016〕254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

为持续做好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落实《甘肃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甘肃省深入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2015年6月20日至7月6日,我厅通过抽查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项目的方式进行了全省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3个检查组,对全省15个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查项目进行了抽查。所查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从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全省审查通过的项目库中随机抽取,3个检查组共抽查33个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14个(含2个隔震设计项目)、住宅项目15个(含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个。

二、总体评价

通过检查反映,我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善,程序性审查基本规范,未发现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技术性审查方面,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基本全面、合理,审查深度总体上达到规定要求,未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审查人员在认定的专业资格范围内从业,审查行为较为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运行良好,施工图审查质量在可控范围。同时通过检查反映,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逐步建立,勘察设计质量好于去年,整体处于可控状态。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全省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技术人员岗位责任不靠实。检查发现有个别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同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中签章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有的单位未严格执行注册执业资格要求,授权无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部分设计单位的“三级校审”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健全,未认真落实和靠实审定、审核、项目负责、专业负责、校对、设计等各技术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图纸出现设计、校核、审核、审定等责任人由一人负责及不同专业负责人由一人担任现象。部分勘察设计人员的从业行为不规范。

2、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内部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次检查虽未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但违反一般性规范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检查的33个项目中,共发现违反一般性问题532条,其中29个房屋建筑工程发现505条(建筑专业112条、结构专业93条、给排水专业79条、暖通专业83条、电气69条、岩土勘察69条),平均每个项目17条;4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现27条,平均每个项目7条。反映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仍需加强,审图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有待提高。同时,本次受检项目的一审通过率仅为24.2%,勘察设计单位反馈答复审查意见超时限的项目占21.2%,暴露出勘察设计单位仍存在未严格履行质量保证体系、内部质量管理不够规范,勘察设计人员质量责任意识不强,对审查意见答复不够重视等问题。

3、勘察单位对现场工作重视不够,勘察报告编制不规范。部分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内容针对性不强,表述前后不一致,缺少相关现场取样、试验的内容和数据。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制度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通知》(甘建设〔2011〕454号)的要求在勘察报告责任页签字和盖章,未按要求提供反映现场工作照片等资料。

4、个别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项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合规性审查未尽责。对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中的必审内容未严格按要求审查,把关不严,出现审查通过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中存在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等责任人员签字不全,或与进甘登记人员不一致,极个别单位出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人员与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中签章人员不一致的问题。

5、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审核不细心不规范,工作责任心有待提高。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受理项目中仍存在未按数量单位要求填写建筑面积、投资额,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专业负责人等信息填报不全、填报错误等问题,非独立法人的分院、分公司仍出现在勘察设计单位名称栏中。

四、检查意见的反馈及整改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即向受检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作了书面反馈,并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督促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整改。目前,大多数项目整改基本到位,个别项目仍然未达到规范及质量安全要求,后续工作中相关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处理意见

为体现惩戒作用,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我厅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详见附件),责成各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应在职称申报和奖励评定中予以体现。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组织学习、剖析问题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通过学习和整改,切实落实单位内部质量保证措施,提高单位质量管理水平。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工作。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甘肃省深入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加大对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勘察设计市场,促进我省勘察设计质量的稳步提高,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1.2016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抽查项目名单

      2.2016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意见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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